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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人民法院出版社法规编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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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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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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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版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三节 代理终止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十一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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