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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诉讼实务与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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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不良资产买受人有举证证明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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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18: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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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目录
第一章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的受理
第二节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应予以受理的特殊情形
第三节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
第二章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的管辖
第二节 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确认转让合同无效之诉特殊管辖规定
第三节 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不属于管辖权异议审理范围
第四节 合并审理导致标的额增加的级别管辖
第三章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第二节 国家机关债务人提出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
第三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则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第四章 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执行主体变更和追加
第二节 被执行人的变更
第三节 被执行人的追加
第五章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中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节 债务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节 不良债权转让未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的属于程序瑕疵,将导致转让合同无效
第四节 不良债权转让过程中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符合法定条件
第五节 国有企业债务人的原出资人不具备优先购买权的主体资格
第六节 不良资产买受人有举证证明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
第六章 不良资产转让合同的无效之诉
第二节 国有企业债务人认为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程序
第三节 合同无效的审查要点
第七章 不良资产转让合同撤销、解除之诉
第二节 不良资产包被质押不构成欺诈债权转让协议不可撤销
第三节 受让人可因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清偿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节 不良资产包部分目的不能实现不能解除全部合同
第八章 特殊主体追偿之诉
第二节 借款人与用款人身份混同构成共同借款人
第三节 股东出资不实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章 不良资产处置中利息的计算
第二节 非国有企业债务人利息计算
第三节 《海南座谈会纪要》发布前的利息计算
第四节 《海南座谈会纪要》发布后的利息计算
第五节 《海南座谈会纪要》发布前后的利息计算
第六节 债权转让有效的利息计算
第七节 债权转让无效的利息计算
第八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公司作为受让人的利息计算
第九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公司作为受让人的利息计算
第十节 国有资本公司作为受让人的利息计算
第十章 诉讼时效
第二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已承接的债权通过全国或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发布公告并有催收内容的可构成时效中
第三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在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的转让暨催收公告才具有催收效力
第四节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直接通过报纸催收公告的方式主张权利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
第五节 非《海南座谈会纪要》界定的银行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发布债权转让并有催收内容公告不构成诉讼时效中
第十一章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中的保证责任
第二节 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
第三节 保证与抵押并存情形下实现担保权利的先后顺序
第四节 保证合同变更的条件
第五节 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之一主张权利的效力
第六节 债权变更与债权转让中保证人权利义务的区分
第七节 保证人直接承担还款责任情形的分析
第十二章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中的抵押权行使
第二节 动产抵押物作为出资后抵押权的行使
第三节 不动产抵押物被转让时抵押权人能否实现抵押权
第四节 保证和债务人抵押共存时抵押物价值减损责任承担
第五节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房屋抵押权的行使
第六节 无权处分房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权利行使
第七节 债权被分别转让后部分债权人针对全部抵押物如何行使权利
第八节 债务人重组情况下抵押权人实现权利的方式
附录:不良资产相关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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