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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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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新闻发布稿及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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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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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版权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前言
第一部分 司法解释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部分 新闻发布稿及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新闻发布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答记者问
第三部分 条文释义
导言
第一条 【首负责任制的适用】
第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自营业务以及造成自营误导的责任】
第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尽实名登记等义务的责任】
第四条 【承运人提供不安全食品的责任】
第五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民事案件中的认定】
第六条 【经营者“明知”的认定】
第七条 【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同时构成欺诈时消费者的选择权】
第八条 【承诺赔偿标准高于法定标准的处理】
第九条 【承诺质量标准高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处理】
第十条 【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不以人身损害为要件】
第十一条 【预包装食品漏标基本信息责任】
第十二条 【经营进口食品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公益诉讼】
第十四条 【溯及力】
第四部分 典型案例与相关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二 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构成经营者“明知”——吴某与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 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郑某与某儿童食品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例四 经营未标明基本信息的预包装食品的法律责任——魏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 经营者不能仅以进口食品已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为由主张免责——江某与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相关案例
案例一 宫某与某连锁店第三十分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二 北京某商业有限公司菜市场与胡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 广州市某百货有限公司与吴某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四 龙某与河北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 亚硝酸盐致人死亡案
第五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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